童書作家方素珍:每天三百字短文,兒子不再怕作文

2016040109:38
方素珍,十八歲開始創作兒童文學,至今出版童話、童詩、圖畫書、翻譯改寫等作品超過八十冊。脫下「童書創作者」與「資深閱讀推廣者」的光環,她只是個育有兩子的平凡媽媽。和多數媽媽一樣,也曾為了家中不愛閱讀、不善考試的男孩煩惱,但是後來她發展出一個簡單方法:從男孩小三起帶著他們做短文朗讀、首段抄寫,透過這個好操作的方法,讓已經入職場的大兒子和剛上大學的小兒子受益,雖稱不上喜愛閱讀,卻都可以享受到閱讀的好處。以下是她的分享。

我雖然是一個資深的閱讀推廣者,卻不是超級媽媽,兩個兒子和他們爸爸一樣,沒辦法靜下來享受閱讀的樂趣。做為一個媽媽,我看見別人家小孩又愛讀書又會考試不羨慕嗎?我羨慕死了。但是後來我想通了,我先生平時也不看書,但是他做高爾夫球的進出口貿易,他的英文好,他可以輕易讀懂高爾夫球相關文章,你能說他閱讀能力不佳嗎?對某些人來說,閱讀是很功能性的,他只要具備基本閱讀能力,有需求的時候看懂需要的書,足以應付生活,也就夠了。

從小,我們家的兩個男孩不愛閱讀也痛恨寫作,每次寫作文望著那一格格的稿子,都會哭喪著臉跟我說:「媽,我好像在填字的屍體呀!」於是我從他們小三要寫作文開始,每週有四天晚上要求他們讀我剪下的文章,挑選《國語日報》同年級的學生投稿文章,文長三百到四百字,我要他朗讀整篇文章,朗讀完抄下標題和第一段。每天就抄這二、三十個字。
 

朗圖、抄短文,熟悉題型就不怕寫

這樣做的好處很多。第一,他閱讀了我替他挑選的文章。閱讀是為了什麼?無非是要從中學得作者的人生智慧,我了解我的小孩,丟一張報紙或一本書給他,他是不會看的,不如我挑文章,跟他分享。我選的文章裡面傳達了我對人情事理的價值,也是一種家庭教育。第二,練作文。小學會遇到的作文題目就那些,他每週四篇,一年兩百多篇,他往後會遇到的作文題目幾乎都朗讀過、抄過第一段了,遇到什麼題目都不怕。例如作文「我的爺爺」,有的人就會寫:「高高的、圓圓的、白白的,你猜在說的是什麼?那是我爺爺的個子高高的,臉圓圓的,鬍子白白的。」他就知道,原來人也可以這樣寫。讀久了他也發現,議論文最重要的就是舉例,舉名人的例子會很有說服力。

一開始我這樣要求時小胖子(小兒子),他會翹著嘴不甘願,反正我就是堅持做,到了國中雖然不用抄寫第一段,但還是要閱讀和朗讀。後來他不怕寫作,他在國中被老師瞧不起、最難熬的那段日子,仍寫出一篇篇的好週記與好作文,都是拜這個習慣所賜。

這個閱讀習慣一直到小胖子今年念大學了還維持著。昨天他讀了一篇四百字的文章〈微笑〉,你說都念大學了還讀字數那麼少的文章?但是今天一本四萬字的書談〈微笑〉又如何?重點是我們會討論文章中的價值,有分享。閱讀不用想得那麼嚴重,我沒有要養一個博覽群書的小孩,只要他能夠透過閱讀面對生活,解決生活問題,就很足夠。(採訪整理│張瀞文)